為貫徹落實商標便利化改革目標,進一步簡化商標撤銷連續(xù)三年不使用業(yè)務申請,推進撤銷連續(xù)三年不使用申請電子化改革。針對撤銷連續(xù)三年不使用電子申報遇到的常見問題讓我們一起了解一下吧。
撤銷連續(xù)三年不使用注冊商標申請,網上電子方式與紙質方式是否要同時申請?
在線提交撤銷連續(xù)三年不使用注冊商標電子申請,不需重復提交紙質申請,在上傳文件材料中也不必再提交紙質撤三申請書的掃描件。撤銷理由一欄僅上傳撤銷理由即可,無需上傳撤三申請書。
如何計算連續(xù)三年期限起算點?
依照《商標法實施條例》第66條第3款規(guī)定,以無正當理由連續(xù)3年不使用為由申請撤銷注冊商標的,應當自該注冊商標注冊公告之日起滿3年后提出申請。經異議或異議復審程序核準注冊的商標,暫未排版注冊公告的,三年起算點為該商標異議或異議復審裁定公告之日。
依照《商標法實施條例》第49條第1款規(guī)定,申請撤銷國際注冊商標,應當自該商標國際注冊申請的駁回期限屆滿之日起滿3年后向商標局提出申請;駁回期限屆滿時仍處在駁回復審或者異議相關程序的,應當自商標局或者商標評審業(yè)務作出的準予注冊決定生效之日起滿3年后向商標局提出申請。
撤銷連續(xù)三年不使用注冊商標自行答辯方式及答辯材料郵寄地址?
答辯人可以選擇郵寄答辯材料方式進行答辯或到商標注冊大廳直接遞交答辯材料進行答辯。郵件答辯材料的寄送地址為:北京市西城區(qū)茶馬南街1號中國商標大樓(收文科)。
撤銷連續(xù)三年不使用注冊商標遞交的答辯材料要件不完整,不清晰,如何計算答辯時效?
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10條的規(guī)定,郵戳日不清晰或者沒有郵戳的,自文件發(fā)出之日起滿15日視為送達當事人,當事人能夠證明實際收到日的除外。
撤銷連續(xù)三年不使用注冊商標遞交答辯證據材料是否必須公證?
答辯材料原則上不需要公證,商標撤三但應確保遞交的答辯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提交連續(xù)三年不使用商標撤銷申請后,是否能夠撤回申請?
在商標局做出審查決定前,連續(xù)三年不使用商標撤銷申請人可以在線提出撤回申請,提交一次即可。
在提出撤回連續(xù)三年不使用商標撤銷申請時,境外申請人名稱或委托的代表人有變化怎么辦?
境外申請人名稱變更的,應當提交申請人名稱變更的說明,附送變更的證明文件,如因職務變更等原因委托的代表人發(fā)生變化,應附相關情況的聲明。
選擇電子答辯,商標撤三如何提交實物證據?
選擇電子答辯,除另有要求外,不再接受實物證據和紙質證據??梢蕴峁┪镒C材料的照片,注意照片應當清晰,包括但不限于物證的各視角和整體,須展示物證真實原貌,體現(xiàn)物證上的商標標識、日期等要素。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客戶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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