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標處于申請階段(尚未注冊成功)
提出異議:在對方申請的商標處于初審公告期(一般為3個月)內(nèi),及時向商標局提出異議申請。需準備好充分的證據(jù)材料,如商標的使用時間、使用范圍、宣傳推廣材料、銷售合同、發(fā)票等,證明自己在先使用該商標且具有一定的影響力,從而阻止對方的商標獲得注冊。
2、商標已注冊成功
申請無效宣告:根據(jù)《商標法》第45條規(guī)定,作為在先權利人可以在商標注冊之日起五年內(nèi)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如果能證明對方是惡意搶注,如搶注人明知該商標已有一定影響力仍進行注冊、搶注人與您存在特定關系(如曾是合作伙伴、經(jīng)銷商等)卻擅自搶注等,商標評審委員會可能會裁定該商標無效。若是馳名商標,則不受5年時間的限制。
申請撤銷(撤三):如果對方注冊成功后連續(xù)三年未使用該商標,可以向商標局提出撤銷該商標的申請。同樣需要收集相關證據(jù),如對方未在市場上實際使用該商標的證據(jù)、市場調(diào)查結(jié)果等。
3、法律訴訟途徑
行政訴訟:對商標局的裁定結(jié)果不服,如商標異議不成立、無效宣告申請被駁回等,商標被搶注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對商標局的裁定進行審查和判決。
民事訴訟:依據(jù)《反不正當競爭法》《著作權法》等法律,以對方的搶注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侵犯著作權等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搶注人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等。
4、其他途徑
行政舉報:如果搶注人的行為存在違反商標法或其他法律法規(guī)的情況,可以向相關的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知識產(chǎn)權管理部門等進行舉報,商標被搶注要求對其進行查處。
協(xié)商解決:如果商標對您非常重要,且通過其他途徑維權可能耗時較長或成本較高,可以嘗試與搶注人進行協(xié)商,爭取以合理的價格將商標轉(zhuǎn)讓給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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